省农机局关于切实抓好2016年“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的通知

08.09.2016  16:36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管理中心:

为了切实抓好“三秋”农机化生产工作,确保秋粮及时收获和小麦适时播种,确保“三秋”农机化生产目标任务全面完成,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迅即行动起来,做好准备工作

各地要立即动手,切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做好机具检修保养。要组织精干技术力量,深入基层,进村入户为农机手搞好技术服务,对投入作业的机具全面进行检修、调试和保养,确保有足量的农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作业。二是做好机具及零配件供应。要督促农机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提早动手,广辟货源,围绕“三秋”农机化生产,备足所需机具和易损配件,保证有效供应。三是搞好机具供需衔接。要组织农机经纪人、农机管理技术人员深入乡村,组织有机户和无机户签订作业合同,落实地块和作业面积,搞好机具供需衔接。四是做好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要围绕当地主推技术和各类技术推广项目实施,以新购机驾驶操作人员为重点,复训、新训和新购机无证人员考核发证相结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农机安全宣传与教育,努力提高农机手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水平。五是做好预案制定工作。各地要充分考虑到“三秋”期间阴雨较多的天气状况,提前制定应急预案,保障“三秋”机械化作业顺利进行。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作业水平

玉米机收水平偏低和小麦机播质量不高是制约我省粮食生产机械化协调发展的两大“瓶颈”。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措施落实,努力提高玉米机收水平和小麦机播质量。一是要采取机补政策倾斜,增加联合收割机数量;强化技术服务,提高作业效率和搞好供需衔接,促进共同利用等措施,努力扩大玉米机收面积,促使全省玉米机收水平达到50%以上;二是要搞好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机手技术培训和作业质量监督检查力度,促使小麦机播质量明显提高,从播种环节为明年夏粮增产奠定坚实基础;三是要突出秸秆青贮和直接粉碎还田等机械化利用技术,加大技术推广和监督检查力度,努力提高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水平,为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再做贡献。

农机深松整地是全省农机系统倾力主抓的拓展作业领域、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一件大事。各地要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抓住秋播整地的有利时机,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工作方法,多种措施并举,积极推进县乡政府主体责任落实,努力扩大深松整地作业面积,提高土壤蓄水保墒能力,挖掘粮食增产潜力。

三、搞好优质服务,提高作业效率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组织开展全方位的服务工作。一是做好信息服务。各地要把上报玉米跨区机收市场信息时填报的电话作为热线电话,确保24小时专人值班,随时为机手和农户提供咨询并解决问题。二是做好技术服务。要组织各级农机管理、推广和培训机构的技术骨干以及有关生产、销售和维修企业人员组成“三秋”农机技术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三是做好物料供应服务。要组织、协调农机维修、农机零配件供应等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延长营业时间,实行夜间值班,有条件的要为参加作业的机械送修、送件、送油到田间地头,为农机经营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农机作业效率。四是加强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配合,为“三秋”机械化跨区作业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安全生产

  “三秋”期间是农机作业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期。各级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既要加强对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和辅助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驾驶操作技能水平和安全生产意识;又要切实做好法定职责范围内的农机安全检查,尤其要发挥好现有农机公安联合执法机构作用,认真排查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消除不安全因素,促进“三秋”农机安全生产。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指导农机质量投诉监督机构切实做好“三秋”生产期间的农机作业质量、维修质量和售后服务质量的投诉受理及调解处理工作,维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五、切实加强领导,促进顺利进行

“三秋”生产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对“三秋”农机化生产的组织管理水平是考量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组织协调能力的关键。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三秋”农机化生产的组织领导,形成农机主管部门牵头,农机管理、监理、技术推广和培训等机构各司其职、联动协作的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组织协调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法,拓展服务内容,优化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全力促进“三秋”农机化生产顺利进行。

“三秋”期间,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专人负责信息统计工作,全面、及时、准确的上报作业进度。各市、区于9月16日前,将“三秋”机具拥有量调查表(附件二)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9月19日之后,每周二12:00前通过中国农业机械化信息网“农机跨区作业直通车”上报作业进度(附件三),同时发送邮件至[email protected]。“三秋”工作结束后,各地要搞好总结,于10月25日前将书面总结上报我局管理法规处。

 

附件: 1、2016年“三秋”农机作业计划表

          2、2016年“三秋”机具拥有量调查表

          3、2016年“三秋”农业机械作业进度表
                    userfiles/file/20160908103130.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