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关于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做好整改工作的通知

09.12.2017  02:21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

2017年 8-10月,我省按照农业部、省安委会及省农业厅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农机实际,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农机安全大检查活动。近日,农业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2017年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肯定了成绩,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有关整改要求。现就落实通报要求做好整改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通报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坚决遏制重特大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认真总结,加强监管。我省各地在农机安全大检查中,突显各级政府属地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农机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夯实农机专业合社及农机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源头管理,强化农机安全执法,发现并整改消除了一批农机安全隐患,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各地要按照农业部通报有关要求,借鉴各省区经验,结合当地实际,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提早谋划2018年的农机安全工作,力争农机安全监管工作取得更好的成效。

三、加快整改,落实经费。农业部通报对落实监理免费政策财政保障不到位情况进行了通报,我省铜川市、咸阳市部分县区在通报中被点名。铜川市、咸阳市及被通报县区要将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进行汇报,争取将农机安全免费管理工作经费、农机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到当地财政预算。铜川市、咸阳市农机主管部门要于2017年12月26日前将整改工作情况以文件上报省局监理处,电子文档发送[email protected]

附:农业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农机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 userfiles/file/20171208150718.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