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农机局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19.09.2016  15:06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财政局,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财政局,韩城市农机中心、财政局:

为了提升我省农业装备水平,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推动农业机械化快速健康发展,实现“十三五”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的目标。根据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工作思路、目标和工作重点,省农机局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7年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现代农业机械化装备示范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按照我省农机化“十三五”规划的安排部署,2017年计划在全省建设25个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示范县,即:在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市各建设1个小麦玉米和1个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铜川、延安市各建设1个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汉中市建设1个茶业、1个食用菌和创建1个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安康市建设1个茶业和创建1个水稻油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榆林市建设2个薯类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宝鸡、咸阳、渭南市、杨凌区各建设1个蔬菜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在咸阳、宝鸡、渭南、延安市各建设1个畜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上述每个省级示范县按4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

2 .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小麦玉米、果业、茶叶、薯类及设施蔬菜全程机械化技术模式、装备模式和经营模式的完善和薄弱环节的突破以及面上的示范推广;用于引进新型机械和全程机械化生产中关键环节急需的机械设备补助;用于开展示范园区的技术培训、指导推广和宣传等。

3 .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原则上实施县(区)一定三年不变,实行动态管理,分年度申报实施。项目县应在全省 “十三五” 农机化发展规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中选择。项目县农业机械化基础条件较好,机械化水平较高,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对农机化工作重视,农机化管理、技术推广、培训体系健全和农机农艺融合较好。项目申报优先在我省农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进行申报。申报小麦、玉米全程机械化现代农业示范县建设的县(区),小麦、玉米种植面积均应超过30万亩, 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90%(含)以上和85%(含)以上。

(二)优势(特色)农产品及丘陵山地机械化示范项目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2017年计划在全省选取32个县区,每示范区按照 10万元资金规模进行申报。实施以主要粮食作物、优势(特色)农产品和丘陵山地机械化等为主的农业机械化试点示范。

2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省级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机械化技术的试验、示范、新机具引进、技术培训、宣传推广和作业补助等。

3 .申报条件和要求。 该项目申报必须紧紧围绕当地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布局,“突出重点,择优扶持”以提高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集中示范关键生产环节机械化,突破发展瓶颈为原则。该项目已连续实施两年及两年以上的县(区)不得再次申报。

二、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申报内容及要求

(一)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建设项目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一是命名授牌一批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在近三年实施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的农机合作社中优选扶持对象,经过完善基础设施、强化内部管理、提升对外形象,命名10个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每社按15万元规模申报“以奖代补”资金。

二是培育扶持一批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按照“五好”标准(具体标准另文下发),培育建设30个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每个合作社按3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       

2.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一是命名授牌一批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形象提升。

二是培育建设的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机装备补助,机具库棚、维修车间或培训教室等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装备购置要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项目资金补助不得超过购置装备总值的30%。

3.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是命名授牌的省级现代农机合作社,项目资金下达市级农机主管部门,由市级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组织实施,达标一个、验收一个、兑付一个。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在2014年至2016年实施的农机装备能力提升项目(2016年项目更名为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的农机合作社中优选扶持对象、审批实施方案、监督项目实施。待项目建设完成,经市级农机部门初验,省局验收合格后正式命名并由地市兑付“以奖代补”资金。

二是培育扶持的省级现代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下达到市级农机管理部门,由市级采取“先建后补”方式组织实施。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应在工商登记两年以上(2014年12月底以前登记)、入社社员50户(陕南地区可降至30户)以上、现有基础设施布局合理和培育提升潜质较大的合作社中优选扶持对象,依据“五好”标准,制定方案,抓好实施,建成后经市级验收,上报省局命名,拨付补助资金。2015年、2016年已实施过省级农机合作社装备能力提升项目或现代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以及从事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的合作社不得申报。

(二)农机技能培训鉴定和维修中心建设项目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一是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在全省选取10个县区实施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每县区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二是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计划在全省新建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10个,每中心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进行申报。三是农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计划在全省选取10个县农机化学校或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2016年已实施的县份不再申报),每校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

2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农机从业人员鉴定费补贴、考评员培训和鉴定仪器设备购置;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用于维修车间、维修配件库房和维修场地等基础实施建设、维修设备和检测设备购置以及维修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农机化学校的电教设备购置和维修。

3 .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农机职业技能鉴定示范项目的县级农机管理局(站)应具备设立农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配备鉴定考评员2-3人、鉴定工作和档案管理规范和近年鉴定人数位居本市前列等条件,2015年、2016年已实施过该项目的县区不再申报;申报区域性农机维修中心建设项目的农机维修厂(点)或农机合作社应具备设备较为齐全、从业人员5人(维修工不少于3人)以上、维修服务辐射周边乡(镇)且年维修农业机械200台(件)以上、取得二级(含)以上农业机械综合维修点技术等级证书、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等条件,之前已实施过该项目的不得再次申报。申报该项目时需附工商营业执照和《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书》复印件和项目按期建成的承诺书;申报农机培训机构能力建设的县,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有独立的办公用房和培训教室、教学设备及师资。

(三)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项目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2017年计划在全省选取26个市、县(区)实施农机安全监理装备建设。一是计划在全省选取15个县(区)配备农机驾驶人智能考试设备,每县(区)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二是计划在全省选取10个县(区)配备农机事故勘查处理设备,每县(区)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申报。三是在渭南市开展农机安全监理规范化建设试点及承担全国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按照135万元资金规模进行申报。

2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配置农机驾驶人智能考试装备、农机事故勘查处理设备和承担全国农机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等。

3 .申报条件和要求。 以前年度已配备过农机驾驶人智能考试设备的本次不得再次申报;申报农机事故勘查装备建设项目,应在获国家“平安农机示范县”称号、农机登记数2000台以上、登记率、检验率达80%以上、在本辖区内,每年处理农机事故多起以上(不含农机道路交通事故)中选择,之前已配备实施过的县区不再申报。

(四)农机新机具研发及引进、试验、示范项目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一是由全省科研院所、企业、农机管理、推广、监理机构申报20个项目,围绕农业机械化生产的薄弱环节关键机具研发、引进、试验和示范。项目按照10万元规模申报(填写附表3)。二是继续扶持已建立的片区农机新机具引进、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每基地按照30万元规模进行申报(填写附表2)。三是杨凌区农机工业创新研发项目和省奶牛中心畜牧机械引进示范项目,每项目按照50万元规模进行申报。

2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先进农机具的购置、试验、示范和科研开发等。

3 .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是农机研发引进试验项目。申报该项目的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满足实施项目所需条件和经费保障。大专院校、农机科研院所、农机生产企业申报的课题负责人应为高级职称。申报单位需按要求填写《陕西省农机科研开发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申报书》(附表3)及项目建议书。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向属地市级农机主管部门申报,由市级审定后通过网络报送。二是农机新机具引进试验项目,由已建立的五个基地申报。三是杨凌区农机工业创新研发项目和省奶牛中心畜牧机械引进示范项目,按照属地逐级申报。

(五)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考核项目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2017年计划对2016年被评为全省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考核前40名(市级5名,县区35名)的市、县(区),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予以补助。每市、县按照5万元的资金规模,由市级统一进行申报。  

2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农机购置补贴绩效延伸考核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市、县(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设备的配置。该资金待2016年末评选全省农机购置补贴考核优秀单位确定发文后,由市级予以拨付。

(六)全省农机系统素质提升培训项目

1. 项目实施范围和规模。 2017年计划在全省10个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实施农机系统素质提升和专业技术人才培养,以适应新常态下农业、农机化发展的新要求。每市按照10万元资金规模进行申报。

2. 省级项目资金支持重点。 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农机系统素质提升和专业技术人才培训等。

3 .申报条件和要求。 项目由各市农机主管部门申报,组织实施。

三、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1. 申报程序。 2017年通过项目指南申报的省级农机化专项资金项目,除有特殊申报要求的,继续按照自下而上、逐级编制的原则,由县级(含省直管县)农机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逐级编报项目申报书,各级主管部门不得代编代报。项目申报必须要通过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库系统(http://xmk.sf.gov.cn/efmisweb_spf/ )申报。项目申报投资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必须填写专项资金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投资在300万元以上(含300万元)的项目必须附项目事前评审报告和项目支出预算事前评审意见表。在通过网上申报的同时,将申报文件(按项目名称和项目分管业务处(室)站)进行分类整理并由市级统一汇总,装订成册于9月30日前以正式文件一式三份报送省农机局、省财政厅。逾期,不予受理。

2 .申报要求。 县级农机管理部门及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的真实性负责,市级农机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可行性负责,省级农机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申报的规范管理和标准制定。

附件: 1.2017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指标明细表

          2.陕西省2017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陕西省农机科研开发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申请书

          4.2017年省级农业机械化专项资金项目业务分管处(室)、站一览表
                          userfiles/file/20160919103842.doc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

       

  2016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