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05.04.2016  18:47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农业、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深化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严格程序、夯实责任、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确保全年机补工作顺利实施。经研究,2016年在全省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内容

(一)补贴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二是补贴工作实施责任书签署情况,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情况;三是补贴政策的监督管理工作是否有效展开。

(二)重点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一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补贴方案制定、资金计划下达、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二是补贴受理、核实公示、资金兑付、资料管理等实施环节规范执行情况;三是生产企业“承诺践诺”制落实情况,经销企业规范经营情况;四是管理操作人员业务培训及补贴辅助管理软件使用情况;五是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是否对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实施动态跟踪,发现补贴比例异常变化,能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信息公开情况。一是补贴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是否全面、宣传渠道是否畅通;二是市、县两级使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推进信息公开的情况;三是补贴政策咨询、举报投诉电话能否正常使用。

(四)违规处理情况。一是发现问题关、调查问题关、上报问题关、分级处理关、整改落实关等违规查处“五关”落实情况;二是投诉举报制度是否健全,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查处情况;三是近三年违规处理及重大投诉案件的处理结果公布公开情况。

(五)廉政风险防控情况。一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建设与落实情况,多部门联动风险防控工作是否扎实有效;二是年度内实施警示教育、廉政责任书签订等配套措施落实情况;三是补贴纪律执行及年度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二、督导时间及方式

督导检查自4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确定。

省农机局督导组将深入县、乡、村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每市至少督查2个县(区)。督导采取面上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查看资料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三、督导分组

本次督导由省农机局领导带队,分片包干,范围覆盖全省,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马驰副局长带队,负责榆林市、延安市、铜川市、渭南市、韩城市、省农垦集团。

第二组:段保群副局长带队,负责宝鸡市、咸阳市、西安市、杨凌区。

第三组:上官永副局长带队,负责安康市、汉中市、商洛市。

督导组成员由分管领导抽调分管处室人员组成。

四、督导要求

(一)加强协调。各督导组要及时与相关市进行对接,结合督导内容和要求,适时开展督导工作。相关市要积极配合,协助督导组安排好行程,认真准备汇报材料,并派熟悉业务的同志协助工作。

(二)尽职履责。市级农机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全省农业、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就近就地监管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组织所辖县(市、区)开展专项检查和重点抽查。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做好自查的同时,积极配合省、市督导组落实好督导检查工作。

(三)严守纪律。各督导组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好督查记录,确保工作成效。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