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少毅: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如期兑现政府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

12.03.2015  12:32
省水利厅供水处处长  李少毅
          农村饮水安全是重大民生工程,承载着广大群众热切期盼,备受全社会关注。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让广大群众喝上干净水,为群众创造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人民群众作出的硬承诺,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一、“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陕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我省“十二五”期间需解决解决1230万人(农村居民1069万人、学校师生161万人)的饮水不安全问题,其中:列入《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的农村不安全人口为1160.8万人(农村居民999.7万人、学校师生161.1万人)。2011-2014年,我省已累计完成农村饮水安全项目总投资65.2亿元,其中中央投资40.1亿元,省级资金11.2亿元,市县配套13.9亿元,建成各类饮水工程1.1万多处,共解决了1039.6万农村居民和137万农村学校师生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解决国家规划内农村居民812.1万人和农村学校师生137万人,分别占国家规划任务的81%、85%。2014年底农村自来水入户率达到85%,提前一年实现规划目标。群众饮水条件得到很大改善,用上了安全卫生的方便水,幸福指数大大提升。

          二、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成效显著

          2014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在水利厅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打破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跨年度实施的常规,围绕当年任务当年完成的总体目标,凝智聚力,周密部署,克难攻坚,强力推动,投入建设资金15.88亿元,新建3146处工程,惠及解决272万农村群众的饮水安全问题;全省104个涉农县中有61个成立了县级专管机构,49个出台了工程运行管理办法,49个建立了维修基金制度,组建农民用水协会3998个;完成了30个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监测中心扩建升级,水质检测能力由21项提高到60项以上指标。各级水利部门在全面夯实农村饮水安全工作的基础上,通过下放项目设计审批权限、建立常态化督导督查机制等强力措施,加快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在全国各省进度排名通报中位居前列,受到了水利部的高度评价。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认识到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部分市县尾留的2014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急需尽快建设完成;“十二五”规划剩余的建设任务都是“硬骨头”,实施难度大,收官建设任务繁重;部分市县思想“松懈”,配套资金不能足额落实,影响工程顺利建设;“三个一”运行管护措施落实不平衡,部分市县甚至仍为空白,健全工程运行长效管护机制需强力推动。对此,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凝智聚力,着眼长远,夯实基础,加快发展,不辜负群众的热切期盼。

          三、如期完成建设目标任务兑现政府承诺

          2015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兑现政府硬承诺的决战之年,这关系政府的公信力,考验着水利部门的战斗力。按照到“十二五”末要让所有农村群众都喝上干净水的目标要求,我省列入省政府年度考核目标任务是解决220万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国家下达解决211.65万人。去年8月份,我们提前安排了今年项目前期工作,各地拟建项目的前期设计及批复全部完成。目前,我省已落实农村饮水安全项目中省资金10.65亿元,其中中央投资9.13亿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1.52亿元,项目投资计划于2月11日、12日分两批全部下达,计划细化到了工程,明确到了乡镇村组、学校和国有农林场,统筹考虑了移民搬迁、重点镇、农村新型社区群众饮水不安全问题,建设饮水工程3033处,可解决252.87万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满足了年度计划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的需要。其中,中央预算投资省级分解计划于2月11日下达,计划总投资13亿元,建设饮水安全工程2622处,解决222.15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省级财政专项计划于2月12日下达,计划总投资1.82亿元,建设饮水安全工程411处,解决30.7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我们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多措并举,攻坚克难,全力加快建设步伐,坚决打赢这场攻坚战,确保如期完成今年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不折不扣地兑现政府的庄严承诺。

          (一)夯实政府责任兑现庄严承诺。各级政府是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行政推动,建立政府考核机制,把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夯实责任,建立健全政府“一把手”负总责、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各司其职、强力推进的责任机制,严格绩效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切实把责任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逐级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全省将在媒体上公示省市县三级农村饮水安全政府责任人及组织实施与技术保障责任人名单,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各级要紧盯任务背水一战,倒排工期赶超进度,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不折不扣地全面兑现政府庄严承诺,让广大农村群众长期稳定受益。

          (二)严格节点控制加大推进力度。今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总体要求3月底前完成招标投标并全面开工建设,8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10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并区分不同的工程类型提出了节点目标。一是3月底前按照国家基建程序要求,所有项目全部完成招投标工作,全面开工建设;二是5月底前89处微型分散工程完成建设任务并通水到户;三是8月底前2928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及8处省批农林场供水工程完成建设并通水到户,8处省批“千吨万人”大型集中供水工程主体建设任务完成;四是10月底前8处省批“千吨万人”工程完工并通水到户,年度工程建设和“十二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2014年度下达的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必须在10月底前全面完成。各地要层层传导压力,严格跟踪问效,加快项目投资下达和资金筹措,足额落实配套资金,增加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投入,强力保障项目顺利实施。要倒排工期,节点控制,逐项目明确时间节点,制定精确详细的阶段目标以及进度计划方案,加大协调推动力度,尽快掀起大干热潮。各级水利部门要建立领导分片联系包抓和通报机制,实现督导检查的常态化,扭住薄弱环节,全程跟踪检查,采取奖优罚劣等措施,全力推进工程建设,千方百计加快施工进度,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如期完成任务。

          (三)加强管理确保建设进度和质量。加快项目投资下达和资金筹措,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抓进度与抓质量并重,抓建设管理和抓建后管理并举,解决好工程建设管理各个环节的突出问题,严格落实项目建设“四制”,健全质量监控体系,把好原材料进口关、设备采购关、施工质量关和竣工验收关,确保工程“四个安全”。配合国家审计署西安特派办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全面排查和评估“十二五”已建工程投资落实、建成处数、解决人数以及水质合格率等情况,全力做好存在问题整改。足额落实省级配套资金,拓宽农村饮水工程建设资金渠道,增加对农村饮水工程建设的投入。加强工程施工和项目资金监管,严格执行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专户储存,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目前,全省已制定了可操作、可检查、可考核的进度计划方案,任务落实到项目、进度安排到月。各地也逐一明确了每个工程项目的审查审批、招标投标、项目开工、完工通水、竣工验收等具体时间节点要求,制定了精确详细的阶段目标以及进度方案。

          (四)强化运行管理确保水质安全和发挥效益。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核心是保证水质安全。我们必须继续坚持“抓两头、保中间”,抓好从水源地到水龙头的各个环节,按照国家饮水安全的标准要求,对取水、制水、供水实行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水质合格率。坚决杜绝重大饮水水质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大水源保护力度,划定饮水水源保护区域,落实水源安全保障措施,加强水源巡视和常规水质检测,实现水质卫生监测全覆盖。今年我省县级水质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要全部实施到位,各地要切实抓好项目前期及建设,全面提升水质安全检测能力,确保群众喝上安全达标的“放心水”。今年,全省要重点解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没法管”、“没人管”、“没钱管”的问题。各地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力推动专管机构、管理办法和维修基金“三个一”的措施落实。要积极探索各种工程运行管护模式,强化专业化管理,推广用水户参与管理,科学合理地确定水价,积极推行“两部制”水价,为工程良性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五)超前谋划发展抓好提质增效升级。各地要针对农村特别是部分区域自然条件差、人口居住分散的情况,认真分析现状,准确把握形势,总结归纳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结合“十三五”规划编制,统筹谋划“十三五”期间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作,逐步提高饮水安全标准,进一步提高集中供水率、供水保证率、水质合格率和自来水普及率,使广大农村居民喝上更加方便、更加安全的饮用水。要重视研究重大供水问题,注重“补短板”,紧紧围绕水源、水质和保障率等问题,加强新形势下的前瞻性研究,使规划更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合理规划工程布局和发展重点,统筹区域内水源和重点引水调水等骨干水源工程,超前谋划,科学布局,努力构建城乡供水大水网,为实现全省水资源统调统配奠定基础,切实提高全省饮水安全保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