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凌“十三五”将突出抓好四项妇女儿童工作

18.03.2016  08:52
 

  “十三五”期间,杨凌妇女儿童工作以“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着力做好巾帼“文化引领、创业致富、幸福关爱、权益维护、强基固本”五大工程,广泛动员妇女群团在推动“四个杨凌”建设中发挥半边天作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充分发挥妇女在“四个杨凌”建设中作用。围绕“三八”“五四”“六一”等重大节庆日,精心策划、组织活动,激励广大妇女开拓创新、奋发进取,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光荣使命。充分发挥“杨凌巾帼梦之队”志愿者作用,深入开展贫困妇女救助、留守儿童帮扶、“邻里守望”等活动。常态化推进寻找“杨凌最美家庭”活动,组织实施“好家风家教”、“共建美丽家园”等主题宣传活动,表彰“好媳妇”、“好婆婆”、“巾帼文明岗”等先进个人和集体,大力宣传典型事迹,用榜样的力量激励广大妇女。

  二是加强妇女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办好“杨凌女性大讲堂”等妇女品牌培训,发挥好杨凌全国妇女培训基地的作用,每年争取举办全国性妇女培训班2期以上,支持和加大陕西省农村妇女科技服务中心的服务力度。持续组织实施农高会杨凌妇女手工艺品展、“基层妇女走进农高会”等特色妇女活动。深化巾帼岗位建功活动,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妇女参与岗位比武、技术练兵和行业竞赛,提升参与行业发展、科技进步、市场竞争的深度和广度。加强妇女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宣传落实,加强城乡妇女和女大学生的创业就业培训、服务,培育具有杨凌特色的手工艺品牌。

  三是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认真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三八”维权周活动,积极落实省妇联“建设法治陕西·巾帼在行动”法治宣传年活动,引导妇女群众增强法治观念。发挥“杨凌巾帼梦之队”志愿者服务队作用,积极发挥杨凌妇女儿童法律维权中心作用。加强社会化维权服务机制建设,推进妇女信访代理协理工作。争取和实施好惠及妇女儿童的民生项目,把已建成的省级“妇女之家”示范点做实做好。

  四是加强基层妇联组织建设,努力提升妇联工作水平。加强镇(办)、村(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继续实施“妇女之家”省级示范点创建活动,不断扩大妇联工作的覆盖面。加大对妇联干部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妇联干部的理论素养和新常态下做好妇女工作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法治意识强、业务技能精的妇联干部队伍;转变作风,重心下移,把力量沉到基层、把心思用到基层,真诚帮助妇女解决实际问题,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和影响力。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