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肥药里非法添加禁用物质 西安一女子被判两年半

15.03.2015  02:06

西安的一女子,为了使生产的减肥药效果更加明显,非法添加了国家明令禁止的成分,加工出售,最终,她也为她的行为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坐在被告席上的这名女子叫周云,曾经是西安一家制药厂的制剂师,有20年的从业经历。2012年的时候,她离开了制药厂,技术入股跟庞某、刘某两人合伙开了一家公司,生产具有减肥功能的产品。公诉机关指控称,2012年他们将一种具有减肥功能的胶囊进行了更名,改为“燃脂糖”,并委托给一家公司进行生产。

公诉人:庞某为了提高该产品的使用效果,安排被告人周云去得了国家禁用药物西布曲明,并在生产“燃脂糖”的过程中予以添加。2014年7月10日,西安市公安局在西安市沣东新城斗门镇丝路原点公司租用的民房仓库内查获“燃脂糖”146箱,经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被查获的“燃脂糖”中检出西布曲明成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周云在生产、销售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拿大家禁用的有毒、有害物质,其行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周云说,她也是在公司老板庞某的指使下才去非法添加的这种成分。

被告人 周云:我说,这个东西不要做,不管你的出发点是啥,这个东西不是配方里面有的,你就尽量不要做(添加),他说你是老板还是我是老板,就这样非要我去打这个电话。我就把电话打了。

记者了解到,西布曲明是一种减肥药,虽然能有快速减肥减重的效果,但是对人体的副作用比较大,容易导致心脑血管病症的发生。因此,我国药监局早在2010年就叫停了它的生产。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周云违反国家有关食品卫生的管理制度,在生产的减肥保健产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周云的罪名成立。

审判长:一,被告人周云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又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二,随案所扣燃脂糖由扣押机关西安市公安局依法予以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