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凤县工商局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31.03.2015  17:51

近日,宝鸡市委、市政府对2014年涌现出的一批成绩突出、影响广泛的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凤县工商局榜上有名,荣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文明之花结硕果。

2012年以来,凤县工商局始终把文明创建工作与工商自身职能相结合,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载体,持续提升精神文明创建水平,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培训和引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素质、行业风气和社会形象。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形成了“一把手”全面抓,班子成员分头抓,股所长具体抓的创建格局,对《目标责任制考核管理规定》进行了第七次修改,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中,同部署、同考评。二是丰富活动载体。先后举办庆“七一”文体活动、个私协会运动会、“我的群众观”演讲比赛等一系列活动,积极参加了全县机关运动会、萨朗大赛、普通话测试、义务劳动等活动。围绕“五小工程”建设,精心打造“工商之家”,增强干部对“”的归属感、认同感。以“四德”教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孝老爱亲、助人为乐为主题举办了六期道德讲堂活动,覆盖率达到100%。重视国学经典教育,购买道德经典书目、组建文化宣传队伍,经常性开展道德经典诵读。三是强化社会责任。成立以年轻干部职工为主力军的志愿服务队伍,扎实开展了“生活服务进社区”、“打假辨真进社区”、“维权服务进社区”、扶贫托底工程等各项公益活动30余次,捐助资金两万余元。大力推进诚信建设,建成了新民街“百城万店无假货一条街”示范街一条,文明经营户16户,形成了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四是忠诚履职服务发展。改革登记注册,企业实现了彻底松绑;推行“五制”服务,群众不再跑冤枉路;推进商标战略,企业品牌更加充满竞争力;办理动产抵押,为急需用钱的企业找到了出路;强化消费维权,更加保障群众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