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翔:预防诫告制度获县委常委会肯定

16.11.2015  19:13

近日,凤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审议通过了《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办法(试行)》,上报县委后引起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后,以县委文件形式转发全县各级党组织参阅。

所谓预防诫告,是指检察机关对直接立案侦查案件中不立案、撤案、不起诉、判决免除刑事处罚的国家工作人员,给予教育引导、警示提醒、察帮诫劝的一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制度。该院为了贯彻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探索建立预防诫告制度的工作部署,借鉴甘肃、安徽、河南等地的工作经验,结合凤翔实际,制定了该《办法》,共15条。内容涉及预防职务犯罪诫告的基本原则、诫告对象、诫告内容、诫告方式、诫告程序等。

县委常委会在会议纪要中指出:预防职务犯罪诫告办法,拓展了预防渠道,对有效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具有重要意义,请县检察院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衔接,规范预防诫告工作,为全县改革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保障。

(作者:凤翔县人民检察院 李永博 编辑:刘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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