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县人民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

16.05.2016  19:35

    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近日,为全面贯彻中省市各级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了《凤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对强化审计监督、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提升审计能力等方面进行规范并提出要求。这对新形势下加强我县审计工作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实施意见》提出要不断强化审计监督作用,努力推进审计监督全覆盖。要加大对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公共资金,民生资金、“三农”资金以及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依法行政情况的审计力度,同时还要加大对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风险隐患的审计揭示力度,对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

  《实施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完善审计工作机制,凡是涉及管理、分配、使用公共资产、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不得设置障碍阻扰审计。要依法接受审计监督,提供完善准确真实的电子数据,积极协助审计工作。同时要建立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约谈制度,注重审计成果运用。要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作用。

  《实施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健全整改责任制,被审计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作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对重大问题要亲自管、亲自抓。要加强整改督促检查,县政府每年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审计工作以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将审计整改工作纳入政府督查督办事项。同时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问责机制,要强化审计问责,对审计发现的重大问题,监察、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依纪做出处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实施意见》还强调要全面提升审计能力。要健全审计工作领导机制,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推动审计管理模式、审计方式创新,强化审计队伍建设,加快推进审计信息化建设步伐,保证履行审计职责必需的力量和经费。

  《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服务经济发展、推动改革、健全法治、惩治腐败的作用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