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出台《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

28.01.2016  09:20

        经成都市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成都市房管局联合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于2015年12月29日出台《关于印发〈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试行办法〉的通知》,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群体通过市场租赁解决住房困难问题,政府按规定提供货币化租赁补贴。

      《试行办法》将家庭年收入低于5万元的中低收入人群纳入租赁补贴保障范围,改变原廉租补贴按承租住房面积确定补贴金额方式,按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成员数确定补贴金额。保障面积标准设定为人均20平方米,每平方米补贴18元,划分三档,低保对象按100%比例发放,低收入对象按70%比例发放,普通对象按30%比例发放。《试行办法》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实施。 (来源: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