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1月9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11.11.2015  10:45



西安市环境保护局关于2015年11月9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5年11月9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1月9日-2015年11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6785244

  传        真:029-86785245

通讯地址:西安市经开区凤城八路109号(710077)

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验收监测(调查)单位及情况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1

整体搬迁、提升产业能力项目

灞桥区现代纺织产业园南部的装备制造区内

西安泵阀总厂有限公司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稀有金属铸造车间、泵业车间、核阀生产车间、阀门生产车间、特种阀门生产车间、热处理车间、毛坯库、办公楼、职工宿舍和餐厅等

西安高新区中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高环监字(验)2015-HJ-022〕验收监测报告显示,项目废水、废气均能达标排放,北厂界噪声超标(无声环境敏感点),分析原因主要由高速公路影响所致。

 

项目喷漆室采用水幕+活性炭吸附法处理,经15米排气筒排放。焊接废气采用在各焊接工序设置移动式焊接烟尘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车间的通风换气系统排出室外。餐饮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楼顶排气筒排放。抛丸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热处理废气无组织排放。石墨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纺织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均布置于房间内,安装消声器,基础减震。项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由市容部门统一清运,餐饮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置了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签订了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2

长和·上尚郡建设项目(一期)已建成部分

经开区凤城八路180号

陕西长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次验收针对已建成部分的11栋住宅楼、2栋办公楼及幼儿园、商业裙楼、地下车库、辅助工程设施等,涉及总建筑面积388033.4平方米,完成总投资1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0万元。

 

项目配套建设化粪池5座,项目产生的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部分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一部分经处理规模为120立方米每天的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设施处理后回用。幼儿园食堂安装有油烟净化器和油水分离设施。地下车库安装有通风换气装置。项目中噪声源设备均设置于地下室,并采取了降噪、减振防治措施。项目签订了竣工环保验收监测协议。项目未采用市政集中供暖,改为燃气锅炉供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