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环境保护局长安分局关于2017年2月15日 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公示

15.02.2017  23:06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  2017年2月15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验收意见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2月15日-2017年2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85290176

通讯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韦曲新华街399号环保长安分局综合科(7101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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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雅居乐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雅居乐国际花园住宅小区项目

西安雅居乐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长安区郭杜街办岔道口村东北侧,茅坡村西侧。

本项目已建成地下车库通风装置32套,地下车库排气口和备用发电机排气口位置设置合理,远离进气口,并避开人群经常活动的地方。项目地下车库NO 2 、CO最大浓度点均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限值要求。幼儿园和小学未正式运营。

项目备用发电机房和泵房、给水泵房、地下换热站、配电室位于地下一层,设备均采用基础减震、消音等措施,东、南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西、北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

项目已建化粪池5个共1300m 3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西安市长安区污水处理厂处理。项目预留中水管网接口。位置位于12#楼东南角。项目排放废水水质达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61/224-2011)二级标准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三级标准。

项目内设置垃圾暂存点,产生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油脂由西安市环科废油脂利用有限公司单位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