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环保分局安排部署近期环境安全工作

08.03.2017  23:35

      按照市环保局《关于切实加强近期环境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宝市环函[2017]72号)精神,为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环境安全,陇县环保分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落实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责任。

      一是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环境安全工作。 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确定专人负责环境安全工作,将工作措施和责任落实到有关股室和人员。要求切实加大监管力度,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督促有关企业落实环境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环境安全事故。

      二是扎实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 从即日起,组织开展为期1个月的环境安全大检查,对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可能引发环境污染事故、纠纷的隐患进行检查。重点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千河沿岸、居民集中区等敏感区域和输油管线、油气贮存库站、尾矿库、废弃物处置场等重点污染源和潜在污染源的检查力度,确保及时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严防污染事故的发生。

      三是强化应急管理,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 确保环境安全重点领域、重点设施、重点单位、重点污染源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落实到位、人员到位。一旦发生环境事故,在2小时内报送市局,敏感事件和重大以上突发事件在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并积极组织环境事故应急处置。

      四是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全面做好值班工作。 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值班电话24小时联络畅通,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严禁跑岗、溜岗、脱岗现象。全国“两会”期间,实行信息“零报告”制度,由局污管开发股每日15点前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