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校设"创业基础"必修课 学生可休学创业

26.08.2017  11:23

  8月25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召开“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落实‘五新’战略任务谱写陕西追赶超越发展新篇章”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

  针对目前高校科技创新存在的科研管理不够规范、评价体系和导向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出台了《关于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促进省属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实施意见》(即“陕教十条”),明确高校科技人员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的前提下,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后,可以到企业和其他科研机构、高校、社会组织等兼职并取得合法报酬。高校职务科技成果由成果完成人实施转化的,将不低于90%的转化收益奖励给成果完成人和为成果转化作出贡献的人员。

  陕西省教育厅副厅长王紫贵在回答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陕西省始终把培育创新创业型人才贯穿教育教学过程中,面向全体学生单独开设“创业基础”必修课,重点支持建设100门教育理念先进、教学风格鲜明、教学成效突出的创新创业类精品资源共享课程。重点支持建设100个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试点学院(系),改革学生选拔方式、教学方法、考核内容和方式,强化创新创业训练。

  据介绍,陕西省明确推动高校深入实施学分制,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探索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实施弹性学制,支持大学生保留学籍进行创新创业实践,具体休学年限由各高校自主确定。记者 张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