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西安初中择校生不享受中考定向招生政策

21.06.2018  01:48
核心提示: 6月20日晚,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今年中考实施办法,全市77545名考生报考,考试将于6月27日至28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综合素质考试,8科6卷,2018年中考考试不允许考生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三秦 都市报—— 三秦网 讯 (记者 张彦刚)6月20日晚,西安市教育局正式公布今年中考实施办法,全市77545名考生报考,考试将于6月27日至28日进行,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综合素质考试,8科6卷,2018年中考考试不允许考生携带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变化一:西咸新区中考有两地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

按照省教育厅要求,2018年西咸新区初中毕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继续由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按原行政区划组织实施。西咸新区加快教育资源布局建设,建立教育考试机构,建设标准化考场等有关工作,主动协助西安市、咸阳市教育局做好过渡期内的考试招生,确保工作平稳有序,确保2020年前完成过渡。

变化二:招生计划向省教育厅备案向社会公示

实行招生计划备案,西安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报告和招生计划表向省教育厅备案,并向社会公布。特长生计划数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5%。省教育厅将对全省普通高中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进行重新核准,从2019年起,按照新审批的特定班和特色课程班进行招生。

变化三:明年起初中择校生不享受中考定向招生政策

从2019年起,定向生资格认定按照《西安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招生定向生资格认定标准的意见》(市教发〔2016〕25号)执行。按照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只有属于初中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应届初中生才可享受定向招生资格,凡是在初中阶段择校的学生不得享受定向招生名额,以有效化解择校热现象。

变化四:中考过程实行预投档

西安市全市实行防伪中考成绩通知单,录取过程实行预投档制度,城六区实行平行志愿、五区二县原则上实行平行志愿。

变化五:落实相关照顾类考生政策

落实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普通高中教育优待政策。公安烈士子女按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10%的标准降分录取;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招生时降10分录取;全国公安系统一级、二级英雄模范的子女,招生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变化六:符合条件新落户人口可在西安中考

按照规定,2018年已参加西安市中考报名新落户人口,将于6月27日、28日参加西安市中招考试,录取后到录取学校报名注册入学。未参加西安市中考报名新落户人口,在原户籍所在地参加中考录取,建立学籍后,转入西安市同层次普通高中就读。

问题一:西安中考高中志愿怎样填报

西安市中考全市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城六区考生普通高中志愿分为两个批次。第一批次:考生可在城六区所辖省级标准化高中(包括省级示范高中)中任意选报3所学校。第二批次:考生还须在城六区所属的非省级标准化高中,任意选报2所。

职业高中招生继续坚持“四不限”、“两自愿”原则,即:不限年龄、不限地域、不限应往届生、不限学制以及考生自愿选择学校、自愿选择专业的招生政策。

问题二:今年中考定向生怎样招生

西安市今年中考政策规定,按照2018年省教育厅定向招生要求,将优质普通高中学校(省级示范高中、省级标准化高中)不低于50%的招生计划定向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并适当向农村初中、薄弱初中倾斜。

定向生须在生源学校取得正式学籍3年,且初一、初二、初三连续在该校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定向生政策向“大学区”倾斜,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录取学校统招录取线下40分;“大学区”成员学校考生报考所在“大学区”内的定向生,录取成绩不低于该学校统招录取线下50分,并不得低于普通高中录取控制线。

问题三:中考成绩公布和录取啥时进行

西安市教育局规定,今年中考考试成绩由各报名点通知考生本人,考生也可登录西安市教育局门户网站查询。考试成绩以等级和分数两种方式呈现,分卷成绩以等级呈现,总分以原始分呈现。

计划6月29日至7月15日进行网上评卷。7月20日12时,公布中考成绩。7月21日至22日,举办中招咨询会。7月21日至23日,城六区网上填报志愿。7月24日至26日,五区二县网上填报志愿。7月31日至8月11日,西安全市中招录取。

  严查中招录取违规招生

西安市教育局要求,相关学校和区县教育部门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规定:

严禁学校无计划、超计划、违规跨区域组织招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严禁招收省内其他市(县、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以下的初中毕业生,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办理招生录取和学籍转接。

民办学校违规招生后果严重减少下年招生计划

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取消荣誉称号、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对于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各区县于2018年秋季开学后两周内,普遍开展一次招生工作专项检查,对于存在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学校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