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凤:制定“一村一检察官”工作“十个必须”

16.10.2014  09:31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密切检群关系,丹凤县人民检察院制定出台了 “一村一检察官”工作“十个必须”。

该院“十个必须”主要内容是:必须每月到工作室工作不少于4天,部门负责人每年深入基层不少于40天。必须每月将工作开展情况向所在镇综合办反馈一次。必须如实填写“检察官”驻村工作纪实手册四是必须搞好检察法治宣传。必须及时协助村上化解处理矛盾纠纷和治安隐患。必须按时参加镇上每月召开一次的“三官一律”工作人员和镇综治维稳成员单位负责人联席会议。必须做到“三进三访”。即进小区、进村组、进农户,有矛盾纠纷的家庭必访、涉法信访人员家庭必访、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必访。必须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驻村工作期间严禁酗酒、赌博,严禁违规停放警车等有损检察人员形象的事。必须遵守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驻村工作人员要及时将所包村上发生重大情况向主管领导汇报,对群众反映问题要耐心细致解答,能就地解决的立即解决,涉及相关部门的要积极主动协助解决,确保做到辖区内平安稳定。必须坚持每季度将驻村工作开展情况向院党组汇报一次。

(作者:丹凤县检察院 郑道强 张娅 编辑:刘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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