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制定出台《巡视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

16.07.2015  19:49

 

      该办法共6章34条。分别规范了巡视工作常态化的目的、意义、原则和专题巡视、专项巡视、巡视调研、巡视约谈的概念、内容、对象、组织实施的方法和程序及其结果的运用。办法中规定的不同工作方式的对象、范围,均是按照总局相关文件要求的税收工作“两权”运行中易出现问题的领导岗位、工作部位、程序环节,结合省局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确定的。实现巡视工作常态化,是总局和省局党组对于巡视工作的新要求,也是加强对各级国税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监督的客观需要。办法中规定的制度和方法,共同构成了巡视工作的方法体系和制度体系,是对总局要求的巡视工作常态化的大胆探索和实践。该办法的建立和完善,开辟了巡视工作新的方法和途径,对于进一步发挥巡视工作职能、促进各项税收工作顺利开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