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改委牵头制定固定资产投资新开工项目考核办法
29.08.2015 09:35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项目建设,全力促进项目开工,稳投资、促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会同省国土资源厅、省统计局制定并印发了《新开工项目考核办法》。
考核由省级发展改革、国土、统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的指标包括年度新开工项目开工个数和完成年度投资计划百分比情况。考核的对象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西咸新区管委会。考核的方式实行“月度公示排名,年终考核奖惩”的考核方法。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将作为市(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年终由省政府通报考核结果,并对考核中表现突出的地区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责任编辑:方舟 审核: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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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08.2015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