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要求全市开展“双节”价格检查 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19.09.2018  09:53

  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是价格违法行为的多发期。市物价局18日下发通知要求,全市物价部门将在旅游、农产品、停车收费等重点监管区域开展价格检查。市民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58进行投诉。

  各级物价部门将强化价格监测预警,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关注消费量大的粮油、肉、禽、蛋、菜、奶、食盐、月饼等食品市场和价格动态,加强价格监测和分析预警。一旦发现市场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有效化解。要加强对生活必需品批发零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加大对商超、农贸市场等与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场所的监测频次和监管力度,督促经营者守法诚信经营,坚决制止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

  旅游行业结合省市旅游市场专项整治要求,重点检查旅游景区和相关领域价格行为。尤其要加强国有景区门票价格监管。对景区门票价格集中开展一次检查,重点查处国有景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价格水平或浮动幅度、擅自增设收费项目、通过违规设置“园中园”门票等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捆绑销售、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优惠措施、价外加价、强制代收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查出的典型价格违法案件立即予以曝光。规范餐饮、住宿、购物、观光等环节的价格秩序,加大对景区内及周边旅游特产商店、餐饮一条街、大排档等游客消费集中场所的巡查力度,严肃查处旅游购物店串通涨价、虚假打折、虚假优惠、旅游餐饮场所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和“两套菜单”、低标高结等价格违法行为,净化旅游市场环境,促进旅游消费。

  查处公路客运票价不执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违反规定乱涨价、乱收费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重点对经营性停车场、执法停车场、旅游景点、汽(火)车站、医院以及物业小区对社会开放的经营性停车场进行检查。检查收费公示情况,有无超标准收费,前15分钟或30分钟内减免政策是否执行等行为。两节期间商业促销活动频繁,各区县物价主管部门将加强对线上线下商品零售企业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的价格法律法规宣传,督促经营者完善价格促销方案,规范降价、打折、返券、赠送等促销行为,依法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违法行为。

  两节期间适逢住房租赁和商品房销售旺季,物价主管部门要密切关注房地产企业、中介公司及住房租赁相关企业价格行为,严厉整治房租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炒作虚假信息哄抬房租、以捆绑服务方式乱收费、发布误导性价格信息、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对在售热销楼盘和房地产中介明码标价情况的巡查力度,对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等损害消费者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净化房地产市场环境,营造公开、透明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秩序。(西安晚报记者梁璠 西安日报记者王昕 见习记者南江远)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