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中院法官前往东周儿童村看望慰问孩子们

05.02.2016  18:58
        陕西法院网讯    2月5日,在春节即将来临之际,咸阳中院刘仲屹副院长、少年庭南文光庭长一行,冒着寒风来到三原县东周儿童村,为孩子们送去了慰问品、慰问金,希望孩子们度过一个快乐、温暖的春节。

        东周儿童村是一家民间慈善机构,专门代养代教因父母犯罪伏法、服刑、劳教而无人抚养的少年儿童。现在儿童村有孩子40余名,最大的16岁,最小的仅仅3岁半。快过年了,一部分孩子被其亲属接回家过年,还有10余名孩子要留在儿童村过年。

        刘仲屹副院长一行参观了孩子们的宿舍、食堂和活动场所,详细询问了他们的学习、生活情况,刘仲屹副院长表示,东周儿童村的开办,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对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促进罪犯改过自新,具有重要意义。父母犯罪,子女无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我们要把关爱之情变成关爱执行,为无辜的孩子们奉献一片真诚的爱心。交流中,了解到孩子们在儿童村的生活和学习都有人照顾,看着孩子们欢快的身影,希望他们珍惜幸福生活,好好学习,增长本领,将来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