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法制办举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辅导讲座

23.06.2016  14:44

6月20日下午,省政府法制办在“七一”前组织全体党员干部举办“两学一做”专题辅导讲座,邀请中央党校延安干部管理学院兼职教授、陕西省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硕士生导师、中国科学社会主义学会理事和陕西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王诚安教授以《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为题作了专题辅导。

王诚安教授从党的一大开始介绍了党章的演变过程,从民主革命时期、建设时期、文革时期、到改革开放前期和后期,详细介绍了党章的发展完善过程。随后,王诚安教授着重从十个方面讲解十八大党章内容。从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的宗旨,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党的组织系统——中央组织、党的地方和基层组织及党的纪律等方面阐释了党章的重要内容。结合中央“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做合格党员,从“四讲四有”讲出合格党员的标准。同时,从强化政治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增强看齐意识,对党忠诚不渝;践行宗旨意识,保持公仆情怀等六个方面,进行了深入剖析了争做合格党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强调应该严格遵守党员标准,做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牢记共产党员的八项义务。

结合省政府法制办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实际情况,王诚安教授特别强调了《党章》是我党的根本大法,党章的性质、内容和产生程序决定了党章在党内生活中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及作用。党章所具有的这种特性决定它是党的根本大法。第一,它是党的整体意志的体现。党章内容包括党的活动和党的建设的基本规定,代表了全党的最高利益和最大利益,是这些利益的集中体现,实际上也集中了全党的意志、信念和愿望。第二、它是党内的普遍行为规范。第三,它是具有最高权威的党内法规。党内法规包含许多种类,适应不同层次,不同范围,不同对象,都有相应的规则,规章,条例,制度。但是,党章却是具有最高权威的党内法规,或者称为党内的基本法。所有的其他法规,都是它的延伸或补充,又必须服从或从属于党章。也可以将党章称为“母法”,其他党内法规称为“子法”。        

办领导及办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了专题辅导讲座。

(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