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低保 先给村主任好处费

17.01.2015  05:44

  华商报宝鸡讯(记者丁瑜)低保是国家对困难群众的一种救助方式,然而凤翔县横水镇南光耀村一干部却在给村民办低保过程中收取好处费。目前,横水镇纪委工作组已进入该村进行调查。

  村民:低保年审时,村主任索要500元和一条

  1月13日,华商报记者在南光耀村9组村民金拉绪家中看到,他家一贫如洗。金拉绪说,他患有严重的眼疾,导致双眼基本失明,他妻子患心脑血管疾病、小儿子患强直性脊柱炎,每月一家人要支出一笔不小的医药费,日子过得十分拮据。他们三人从2009年开始领取低保,之前一直很顺利,直到2013年低保年审时,找到村委会主任陈某,“当时,陈说办理低保可以,必须要支付500元的好处费和一条香烟。”金拉绪说,没办法,当时就把钱和烟给了他,可小儿子的低保却没办下来。

  另外,2012年的一场大雨将金拉绪家的土房冲毁,之后国家为了帮助群众灾后重建家园,给予了危房改造补助金。按照规定,金拉绪可领到1万元补助金,但最后只领了8500元。事后他找村干部理论,村干部解释称是村里抽取的“回扣”。

  村民陈小平说,自己生活困难,办低保时给村干部1000元好处费才办下来。在他领危房补助款时,村干部也拿了1500元“回扣”。陈小平还质疑说,村主任陈某家的生活条件比较好,怎么也申领低保呢?

  村主任:村民将好处费扔到我桌上,转身就走了

  据了解,陈某2011年当上村主任,该村共40余人领低保。针对村民反映的事情,13日,陈某解释称,2013年元旦前后,国家向该村房屋受损的村民发放危房补助款,由于村务开支较大,办公经费不足,于是村委会开会决定从7户村民的危房补助款中,每户抽取1500元用于办公开支。

  对于办低保收好处费一事,陈某说,村民为了办低保,自愿将好处费扔到自己的办公桌上,然后转身就走了,现在他正准备把钱退给村民。而他名下并没有办理低保,低保是在他患病的妻子名下办的。

  1月15日,横水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晓卫介绍,国家惠民政策应该无条件全部向村民发放,不应该克扣,目前镇上已成立调查组进入该村调查,如果村干部涉嫌违法、违纪,待调查结束后,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