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依法治企 打造“法治国企”

29.12.2014  17:25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有企业作为基本社会单元和市场主体,是推行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打造“法治国企”是企业做强做优的必由之路。积极指导推动国企依 法决策、依法竞争、依法发展,不仅是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影响力,保障国企稳健发展的重要保证,而且在全社会将产生了 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

加强依法治企,夯实依法治国的微观基础

法治社会的企业必然是法制企业。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必须实现依法治企。目前,我省有1600余户省属国有企业、百万余国企职工,遍及各个行业领域,既是法 律法规的重要实施者,也是法治社会的重要建设者。近年来,省国资委立足于企业改革发展大局,将打造“法治国企”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举措,通过建 立健全依法治企制度机制,积极指导推动企业对外依法经营,对内依法治理,不仅有力保障了企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在社会上产生了良好的示范带动效应。目前,省 属企业依法治企意识显著增强,法治工作组织体系基本建立,法制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国有企业依法经营、重信守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良好氛围普遍形成。

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分别作出了《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有企业要全面贯彻 “依法治国”的总要求、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加快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国有企业的稳健发展。面对新形势新任务,省属国有企业要切实保证一切 经营管理活动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首先要加快制度建设,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企业制度体系,保证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其次要切实保障依法 合规经营,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公平参与竞争,妥善处理企业在市场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三要运用法制思维推进企业改革发展。注重在法治框架下实施各项改革 措施,强化在国有资本运作、股权多元化改革、企业转型升级和“走出去”发展等重点项目、关键环节的法律参与,进一步推动企业法制工作与各项工作的深度融 合。

完善监事会制度,夯实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社会治理现代化,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就是着眼于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建立起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衡,协调运转的科学治理结构,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合格的市场经济主体。

国有企业的资产属于全体公民。为了维护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国务院的要求,我省从1999年起实行监事会制度,省政府向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派出监事 会,进入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为国有资产安全保驾护航。多年来,省国有企业监事会牢牢把握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主线,严格履行《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和《国有企业监事会暂行条例》赋予的职权,检查企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监督检查企业的财务,强化企业负责人自律意识、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 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同时,经过实践探索,监事会自身也形成了基本完备的监督检查工作制度体系和系列操作流程,保证监事会依 法规范的履行职责。目前,我省公司化改造好的34户企业集团,已经实现了监事会派出全覆盖,全程监督企业重大事项决策执行过程、财务管理活动过程。平均每 年向出资人提交70余份书面监督检查报告、揭示存在问题300余项、提出整改建议400多条。

按照改革的目标任务,国有企业监事会的建设要积极顺应新形势,作出战略性的调整。以打造“法治国企”为抓手,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一要主动适应变革。在股 权结构多元的企业,立足于出资人监督原则,执行《公司法》对于一般性公司的规定,与各股东监督代表共同组成监事会履行法定职责。只要国有股相对较大,外派 监事就要对监督工作起到引领和导向作用。二要分类确定监督内容。按照国资委对企业的分类管理意见,对于完全竞争类企业,要以问题和风险为导向开展监督,严 防国有资产流失;对于公益类企业,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实现,更好发挥制衡作用,促进决策的科学规范;对于功能类企业,要对领导人员职务行为、财务 管理活动过程、投资产生的社会效益进行综合监督,保证国家任务的出色完成。三要突出监督重点。各类企业都要以揭示重大问题和国有资产流失风险为主要任务, 建立监事会监督工作清单制度,明确监事会在企业重大事项决策与执行过程中的切入点和监事会必到的重点环节,对决策与执行中的异常情况进行研判,提出意见。

完善职代会制度 夯实人民参与管理的制度基础

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对于国有企业来讲,职代会就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民 主监督的载体。职工依法选出职工代表进入职代会,行使对企业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表达权。目前,在省国资委监管的二级、三级实体企业,职代会制 度已经普遍建立,且在企业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企业民主管理确立了职工的政治地位和政治权利,促进了劳资双方的关系 和谐,保障了职工的合法权益。职工的民主监督,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代表通过法定程序评议、监督企业各级领导干部,提出奖惩任免建议,对于 不负责任或者以权谋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干部,可以提出处置建议,促进了企业领导的依法行权,促进了企业的依法治理。随着我省企业集团化战略的实施,企业兼 并、整合、重组成为少量大的集团公司后,由于职能、地域、人数、机制等方面的因素,我省尚有少数企业集团的职代会制度建设,与公司化的建设未能同步。有的 虽然已经建立了职代会制度,作用发挥也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职工民主权利的依法行使。

实行职工民主管理是建设法治企业的需要,企业党委对民主管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要不断为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和职代会制度的落实创造条件,提供保证。工会组织 作为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要在抓好日常民主管理工作的基础上,注重加强职代会法规制度的落实完善、监督考核,使职代会真正发挥应有作用。还要建立对职 工代表的培训制度,不断提高其参政议政质量。

建设优秀企业文化,夯实以德治企的价值观基础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国有经济的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增强的同时,国有企业的先进文化所蕴藏和辐射的精神力 量,对社会的渗透力、影响力,也成为社会建设的强大正能量。近年来,省国资委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引领省属国有企业建设具有文化内涵的企业集团,积 极创造出了具有思想深度、精神高度、操作能动,对发展起到引领导航作用的企业文化。

文化软实力的增强带来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但不是所有企业都能够清醒的认识企业文化的力量。要全面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努力塑造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 观,对企业发展具有引领支撑作用,对员工具有塑造力、感召力、凝聚力的企业文化。要在实践中提炼、理论上升华、员工中开花,实现企业发展战略与员工发展愿 景的有机统一,外在形象与丰富内涵的有机统一,核心价值观与员工道德水准的有机统一,经营管理理念与员工价值观念职业习惯的有机统一,把文化的力量,转化 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先进的企业文化,既要引领企业的发展,还要适应企业的不断创新。随着我省集团化战略的深入实施,省属国有企业整体呈现出集团化、板块化、跨地域、跨行业和 跨所有制等特点,企业文化必须要着眼于新的战略目标,做好对优秀文化的传承、多元文化的整合,加强文化的推陈创新。要大力培育企业法治文化,加强法制教 育,增强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思维,夯实法治社会基础和以德治企的思想基础。(张向阳:作者为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