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泉县后柳镇“四个加强”切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

04.06.2016  18:15
          进入汛期,石泉县后柳镇坚持“四个加强”,预防水上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相关办公室业务骨干为成员的汛期水上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层层夯实责任,为扎实做好汛期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二是营造氛围,加强教育监管。在渡口、码头发放水上安全相关宣传资料,提醒旅客增强自身安全意识;通过短信或电话提醒船主、船员及水上从业人员,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把各项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加强对船主、船员及水上从业人员防范灾害性气候的思想教育;加强渡船、游览船营运秩序的管理,监管各类船只严格按照海事部门核定的路线航行,禁止超载、超速和疲劳驾驶,禁止抢航、客货混装,严禁酒后和夜间航行,遇大雾,大风等恶劣天气禁止各类船只航行。确保船舶及旅客安全。

          三是全面部署,加强安全检查。全面开展客渡船、游览船设备状况检查,重点检查证书是否齐全有效,救生、消防、电器、轮机等设备是否处于良好状态,确保船舶适航;加强渡口、码头系泊设施的检查,确保每艘船都能安全适靠;督促水路运输企业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好防汛抢险物资。

          四是严守纪律,加强值班预警。建立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障信息通畅,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做到遇有紧急情况,能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