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环境管理

30.10.2015  19:33

  为全力做好韩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各企业各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实现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提升改善全市环境质量。近日,韩城市环保局对全市各企业就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环境管理工作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四子化”治理工作要求,对企业所有防治大气污染设施进行检查,对不能正常使用的,尽快维修确保恢复正常使用;对自动车辆冲洗等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未到位的,要求制定建设方案,立即开工实施,确保尽快建设到位并投入使用。二是各涉煤企业要将自动车辆冲洗设施作为一项主要环保设施严格要求,建立健全自动车辆冲洗设施运行管理制度,确保出厂运输车辆全部冲洗到位,今后对检查中发现不能正常运行自动车辆冲洗设施的,将依法高限处罚。三是各企业所有易扬散物料堆放要求必须入仓或采用绿色网布实现全覆盖,不得裸露堆放,今后对检查中发现易扬散物料露天裸露堆放的,将依法高限处罚。四是要加强运输物料车辆管理,建立健全运输车辆管理制度,对运输易扬散物料车辆要求必须采取密封或加盖篷布运输,否则不得进出厂区,今后对检查中发现运输易扬散物料未采取密封或加盖篷布措施的,将依法高限处罚。五是各焦化企业要加快烟气脱硫脱硝治理设施建设,尽快确定建设方案,务必在2015年12月31日前开工建设,对逾期未开工建设的,将依法高限处罚。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