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加强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

07.07.2016  03:45

      为了解决全市机构改革后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近期,商洛市政府法制办印发了《关于做好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的通知》(商府法发〔2016〕6号),对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做出具体安排。

通知指出,去年以来,商洛市实行政府机构改革,一些行政执法部门或单位发生撤并,有关行政执法人员的单位名称、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和执法区域等发生变化,原有行政执法证件不能正常使用;镇办政府设立“六办三站”,原行政执法机构已经变更,行政执法人员亟需换发证件。通知要求,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及时解决存在问题,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培训考试、上传信息、证件发放等各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任务,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商洛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