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王益:三项措施加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

09.10.2014  17:58

今年以来,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立足于本职工作,全面加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为保障辩护权,准确打击犯罪,防止错案的发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提高认识,明确职责。从思想上接受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不以敌对、仇视的态度和情绪对待辩护人,认识到辩护人与检察机关既是对手,更具有通过实现程序正义,来防止错案发生的共同目标,也更有利于检察机关通过法律监督来维护公平正义。

健全机制,保障权利。通过加强案管大厅建设、做好案管部门和公诉部门之间的衔接工作,建立辩护人阅卷预约制度以及建立电子阅卷平台,通过统一业务系统实现网上阅卷三项制度确保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正确行使阅卷权。同时在接待工作中,收到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的听取意见要求或申请时,对于提交的书面意见,登记后及时转交办案部门。对要求办案人员当面听取意见的,及时同办案部门联系,安排专人予以接待,并要求办案部门将此情况记入笔录。

加强监督,规范管理。通过案件评查对侵害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诉讼权利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对于在案件评查中或者日常在统一业务软件中已归档案件的监督管理中,发现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在工作中没有保障当事人的权利,不及时告知有关事项、不及时送达文书等,或者案管部门在流程监控工作中通过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出后发现问题,依据职责进行预警、提示或者纠正。

(作者:铜川市王益区人民检察院    兰菊玲    编辑:王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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