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为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

04.01.2016  22:18

12月31日,勉县人民检察院赶在元旦佳节之前,向18位受到犯罪侵害的被害人或其近亲属发放救助资金共计6.7万元。

刑事被害人救助是被害人或其亲属在未能获得犯罪分子的赔偿及其他方面的补偿时,由有关方面给予适当经济补助,帮助其解决暂时生活、医疗困难的一种措施。近年来,该院大力开展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共救助全县刑事被害人70余人,发放救助资金共计20余万元。既体现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也使得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确保了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赖。

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们,在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能够拉我们一把,心中还牵挂着我们,让我们十分感激。寒冬腊月,虽然天寒地冻,可是我们救助对象的心理很暖和。”70岁的被害人杨某激动地说道。

(作者:勉县人民检察院 李大超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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