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局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

31.08.2015  12:30

    一是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每年年初与各镇签订耕地保护暨国土资源工作目标责任书,将耕地保护责任落实到镇、村,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是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充分发挥基层国土所前沿阵地作用,加强动态巡查,建立巡查台账,每月动态巡查不得少于4次,覆盖全辖区不留死角。县上在公车改革时,保留了基层国土所公务车辆,为动态巡查提供了条件。
    三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建立耕地保护台账,实行月报告制度。要求各国土所在巡查的基础上,将建设占用耕地面积、位置、用地性质等情况,以月报表形式每月28日前上报县局,对违法用地行为做到早制止、早处理。
    四是严格查处国土资源违法案件。重点查处破坏耕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挖沙、取土等违法案件。建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形成了“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执法工作局面,确保案件查处到位。近三年来, 共依法查处非法占地、无证采矿和越界采矿违法行为52起,取缔关闭矿山2处。
    五是严格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县委县政府将耕地保护工作内容纳入年度考核,对未实现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目标,情形严重的,实行一票否决。(陈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