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法官上门办案 贴心服务维护当事人权益

11.03.2015  13:27
        陕西法院网讯      3月9日,勉县法院法官上门服务,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勉县支行(以下简称“勉县农行”)办公室成功调解了一起巨额金融借贷合同纠纷案件。

        2015年2月,勉县农行对贷款已逾期的勉县春华公司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立即归还贷款本金300万元或将其抵押给勉县农行的土地依法拍卖以偿还贷款。案件受理后,法官通过查证得知,被告企业资金链已经断裂,且存在多笔民间借款,其法定代表人方燕燕早已离开勉县不知去向。面对巨额的贷款,多等待一天,涉案资金就多一天风险,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将会受到巨大的损害。

        承办法官迅速开展调查,最终找到了方燕燕在成都工作的丈夫,辗转联系上了当事人方燕燕。她表明愿意回勉县处理该笔贷款,但在外有业务处理,不能马上回来,最终约定一周后到勉县法院接受调解。然而,被告并没有如约出现在法院,此时,原告打来电话,告知方燕燕考虑到公司濒临破产,不愿意出现在法院,目前正在他们的办公室。办案法官意识到,如果不抓住这次调解机会,案件办理难度将进一步加大。法官遂立即决定到勉县农行办公室对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官三个小时耐心的现场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被告勉县春华公司偿还原告贷款300万元,限20日内全部履行清结,若不能按期偿还,原告对其抵押的土地就该笔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文中人物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