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勉县法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仅用三天审结首案

06.01.2015  12:18
  12月31日,陕西勉县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中有关小额诉讼程序规定,一审终审审结首案。标志着该院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提升审判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再向前迈进一大步。

  2014年3月被告邓某因修建道路在原告苗某处租赁钢模,后经结算欠租赁费8800元,并约定同年5月31日前偿还。被告逾期一直未偿还。原告2014年12月29日向法院提起诉讼。勉县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仅用三天时间,便一审终审此案,当事人对适用这一程序处理案件表示非常满意。

  小额诉讼程序是2013年1月1日生效的修改后的新《民事诉讼法》新规定的一种诉讼程序。它规定对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案件,有利于促进案件审判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节约司法资源,方便群众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