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立案监督重在探索工作模式

11.12.2015  17:28

近年来,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积极探索立案监督工作模式和监督途径,注重立案监督工作效果,切实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2013年以来,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11件126人,其中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不予立案侦查47件56人,通过监督,公安机关均作了立案处理;监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侦查违法立案64件70人,通过监督,公安机关均作了撤案处理。

拓宽思路,畅通渠道,广辟监督案源

立案监督案源是立案监督工作成败的关键。针对立案监督的案源信息渠道不畅等问题,该院改变以往坐等控告人上门举报收集案源的传统工作模式,坚持“走出去”、“主动出击寻找案源”的办案思路,积极探索新的方式扩大立案监督线索来源。定期联合公诉、控申等部门干警,深入社区、乡镇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通过摆放案例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宣讲刑事立案监督工作的具体内容、职能范围和法律程序,增强群众反映立案线索的主动性,通过现场接访搜集案源;与侦查机关建立案件信息通报机制,由侦监科指定专人每月对侦查机关刑侦部门统计的发案、立案、破案情况,治安案件的查处情况进行收集登记,并对侦查机关的立、破案情况及违法人员处理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督,及时发现立案监督线索,今年该院在法制大队设立了检察官办公室,定期开展工作;定期调阅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卷宗材料,抽调专人进行专项审查,积极发现案件线索;加强与各行政执法部门沟通联系,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通过审查卫生、林业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单位行政处罚案卷,从中发现立案监督案源;加强与本院公诉、控申、反贪、监所、反渎等各部门间的日常协调沟通,建立协作制度,做到信息共享,形成合力,及时移送线索;通过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扩大案源。今年部署“食、药、环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后,还召集8家行政执法机关召开了推进会,取得了较好效果。目前已建议行政机关移送案件5案5人,正在办理移送2件2人。此外,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加大案件审查力度,从审查案件中发现案中案或对共同犯罪案件中应当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未予追究的人员进行跟踪监督,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中列明的“另案处理”、“在逃”人员进行逐案逐人登记,从分析未同案处理人员情况中发现线索等。如今年该院在办理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中,通过跟踪审查案外人及不同种漏罪,监督公安机关立办非法持有枪支案1案2人,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案1人;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白某等人连环盗窃摩托车一案中,通过审查案外人,监督公安机关立办不当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7案7人。

强化监督力度,突出监督重点

近几年来,该院紧紧围绕全国检察机关开展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突出监督重点,重点对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环境资源领域等群众反映强烈严重危害民生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立案监督。2013年以来,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危害民生领域涉嫌犯罪案件18件2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3件3人。在办案过程中,该院注重引导取证,起到监督一案,带出一片的效果,保证相同相似案件在同一时期被挖掘出来,以达到“以点带面”的监督效果。如该院在2014年监督的犯罪嫌疑人闫坤涉嫌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时,多次派员参加公安机关案件讨论,主要从搜集犯罪嫌疑人主观明知方面固定案件相关证据,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通过引导侦查取证,成功挖出嫌疑人闫云、刘小强等四人非法猎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起到了办理一案,带出一片的效果。

建立跟踪机制,确保监督实效

该院在办理立案监督案件时,对监督立案的案件,及时跟踪后期案件办理情况,建立“立案监督跟踪卡”制度,使每起立案监督案件从立案、逮捕到起诉各个环节的诉讼进程在“监督卡”中都有清晰的记录。实行谁主办、谁监督的跟踪监督原则。在侦查阶段,由案件承办人提前介入侦查,引导案件调查取证,督促纠正违法情形,督促侦查机关快侦、快结,确保案件高质高效办结;在起诉阶段,由承办人主动与公安机关、公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就案件的证据采信、事实认定、证据和定性问题等方面交换意见;在审判阶段,对存有较大争议的热点难点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与法院提前进行沟通,必要时建议召开庭前会议,切实提高立案监督案件的庭审质效。确保案件立得了、诉得出、判得了,依法及时有效打击犯罪。例如该院在办理赵某、黎某控告被潘某等人故意伤害公安不予立案侦查一案,公安机关以“伤情较轻,让被害人自诉”为由对该案不立案侦查,同时也未调取案发现场监控视频。经该院审查发现,被害人无力调取证据,无法自诉,且该案应定性为寻衅滋事罪,遂依法进行立案监督。但公安机关以伤情较轻不宜以犯罪论处为宜仍不予立案。该院遂委托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二名伤者进行伤情鉴定,鉴定意见为:二名被害人均构成轻伤。该院遂依法通知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指派办案人参与公安机关案件讨论,协助公安机关制定侦查提纲,督促、引导公安机关取证。通过收集、完善相关证据,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犯罪嫌疑人潘某、庄某等五人立案侦查。该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对两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对其余三名同案人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法院已开庭审理,即将宣判。通过对该案的跟踪监督,依法维护了被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打击了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作者:勉县人民检察院    焦伟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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