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工程勘察企业申请乙、丙级及劳务资质换证审查结果(第二批)的通告

12.06.2015  20:04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我厅对工程勘察企业申请工程勘察乙级、丙级及劳务资质换证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审核同意的企业请在6月22日前将相关资料上报至陕西省建设网标准定额协同管理平台。   联系地址:西安市新城广场省政府9-15号省住建厅标准定额处,邮编:710004,联系电话:029-87292956。    附件:工程勘察资质换证审查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