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3个市(区)城市可监测发布PM2.5

04.01.2015  08:12
 

  12月31日,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日前,陕西省空气质量自动监测体系建设“三步走”的最后一步已经全面完成。2015年1月1日起陕西省10个设区市、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将实现按照空气质量新标准实时监测包括SO2、NO2、PM10、PM2.5、O3和CO共六项大气污染物,全部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的参数对空气质量进行评价。

  据陕西省环境监测站自动监测室主任李养养介绍,截止2014年底,陕西省10个设区市及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等13个城市(区)已经建成投运的空气自动监测站共有54个,全部为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的SO2、NO2、PM10、PM2.5、O3和CO六项参数自动监测系统。其中西安市13个,宝鸡市8个,咸阳、渭南、铜川、延安、榆林和汉中市各4个、安康市3个、商洛市和杨凌示范区各2个,西咸新区和韩城市各1个,基本实现了上述13个市(区)城市建成区全覆盖。

  广大市民查阅所在区域空气质量实时情况,可通过关注“陕西环保”公众微信号,在空气质量栏目进行查阅,同时获取健康指导信息。省市环保部门网站也将陆续实现实时发布空气质量的相关信息。(见习记者:季慧娟 通讯员:李国兆)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飞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