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政府办印发2015年度县区政府粮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06.05.2015  16:15

宝鸡市政府办印发2015年度县区政府粮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市政府与12个县区政府签订的《2015年度粮食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确定的粮食重点目标任务,4月28日,市政府办印发了《2015年度县区政府粮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办法》(宝政办发[2015]24号)。

本考核办法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注重定量考核,县区自查与上级考核相结合、注重县区自查;实行百分制量化计分,年终对各县区排出名次,作为市政府进行综合考核的依据。市政府督查室和市粮食局负责考核督查工作。

同时,为了确保全市粮食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市粮食局还出台了《2015年度局机关和事业单位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2015年度各县区粮食局目标责任考核办法》。这些考核办法的印发实施对保障宝鸡市粮食安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将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