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美容:微整形别成“危整形”

27.11.2019  11:56

  注射玻尿酸、注射水光针、割双眼皮、隆鼻……对于爱美的女性而言,这些医疗美容中的微创整形项目并不陌生。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审美的多元,人们对美的需求不断提高,越来越多的女性通过美容、整形使自己看起来更加靓丽。那么,这些看似简单的医疗美容项目,到底有没有风险?在做美容、整形时要注意些什么?11月上旬,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

   微整形变“危整形

  瓜子脸、高鼻梁,面容姣好的刘璇左眼却没有神采。而这,源自一次非法医疗美容。

  刘璇与刘晴晴曾是很好的朋友,但几年前的一次非法医疗美容,改变了两人一生的命运。2015年11月的一天,刘晴晴来到刘璇家,在无任何医疗美容相关资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的情况下,刘晴晴在刘璇的左眉弓处打了两针玻尿酸美容针,为其填充额头。可最终的结果却导致刘璇左眼损伤,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伤残程度属七级。随后,刘璇将刘晴晴起诉至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

  在法庭上,刘璇说,事发后,为了修复,她的左眼做了多次手术,额头溃烂。医生告诉她,美容针剂流入了左眼的眼动脉血管,导致血管堵塞,造成失明。“因为这件事,我丢了工作、爱情,眼睛一辈子都看不见了,我以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刘璇哽咽着说。

  刘璇的眼睛失明了,非法进行医疗美容的刘晴晴也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刘璇的遭遇让人同情,非法医疗美容更让人痛恨。

  西安市某医院外打出了医疗美容的广告。记者马黎摄

  近年来,非法医疗美容所带来的人身伤害事件屡屡发生。因为高昂的利润,非法医疗美容吸引着越来越多的非专业人员铤而走险,不惜以牺牲别人的健康甚至生命为代价来牟取利润。

  “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明确规定,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中,就包括了非医疗机构超越服务范围进行医疗活动,如一些不具备外科整形手术资格的美容医院等擅自开展医疗整容活动。”碑林区人民法院法官董宁生说,消费者在接受整形美容服务前要仔细了解美容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相关资质,并注意查看所使用的药品和医疗器械是否具有国家的批准文号,不能因价格优惠或者广告吹嘘而盲目轻信;同时,广大经营者和行业管理者要严格规范医疗美容市场,通过积极正确的市场营销策略督导医疗美容市场健康发展,大力营造安全、有序的医疗美容市场氛围。

编辑: 石悦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