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等级评审 病人满意度要≥85%

20.05.2015  05:04
核心提示: 昨天,记者从西安市卫生局获悉,今年开始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多项标准体现了医院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医药费用增长不超过当地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明确规定病人综合满意度≥85%。

本报讯(记者张毅伟)昨天,记者从 西安 市卫生局获悉,今年开始的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多项标准体现了医院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医药费用增长不超过当地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明确规定病人综合满意度≥85%。

对市民常去看病的三级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门诊、住院病人次均医药费用增长不超过所在地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三级医院必须设置科室:院前急救、儿科、产科、传染科、老年病科、康复科、口腔科、精神卫生科。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依据标准设置结核病等传染病专病区或定点门诊。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开展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之比≤45%。参加全省统一招标药品≥95%;无假冒伪劣药品器械使用。

三级医院必须建立医院分级诊疗疾病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建立与基层医院双向转诊流程,为基层转诊预留号源,建立基层转诊绿色通道。按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与乡镇卫生院、城市社区卫生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并派驻医师。鼓励医师到基层医疗机构多点执业。设置全科医生科,负责分级诊疗工作。病人综合满意度≥85%。住院病人实行一日清单制,并提供查询系统服务。

评审范围为全市辖区内二级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都应当遵照本方案参加评审。本轮全市医院等级评审工作从2015年1月开始,评审结论对社会进行7天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评审结论的,书面通知被评审医院和有关部门,并颁发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统一要求的等级证书和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