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指导意见

18.06.2015  10:03
 

  为深化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广泛深入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创建评选活动的指导意见》,充分挖掘和提升“十星级文明户”这一深受群众欢迎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传统载体的时代价值。 

  《意见》指出,“十星级文明户”评选是我省建设“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形式,全省将以行政村和农村社区宣传覆盖率达到100%、农户参评率达到95%以上为目标,统一按照“爱党爱国星、诚实守信星、遵纪守法星、兴业致富星、孝老爱亲星、助人为乐星、环保卫生星、勤俭节约星、移风易俗星、文明礼貌星”创建评选星级文明户,家家参评,户户挂牌(不论星多星少)。 

  《意见》要求,“十星级文明户”要按照宣传发动——对标创建——农户自评——群众互评——评审定星——张榜公示——授星挂牌——资料存档的程序进行,按照“县级部署、乡镇组织、村级实施”的组织工作架构扎实推进。创建评选过程要坚持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按照程序每年度对农户进行重新星级评定,确定星级等次。对不符合某项标准的应摘除对应星级,以激发群众创星争星的积极性,提高创建水平。(记者:赵波)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雪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