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高校贫困生每年可获6千元助学金

25.04.2016  13:06

  近日,省教育厅发布有关高校建档立卡家庭子女精准资助方案,从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相应资助项目,向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符合条件者将获得5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和条件

  高等学校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院校)。精准资助对象为在普通高校就读、具有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学校就读期间,根据学生的困难程度及学业情况实施以下相应资助项目。

   >>可申请哪些项目 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符合评选国家励志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者,初步确定为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学校在最终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人选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生源来自国家级连片特困地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省级连片特困地区、革命老区等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

  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大学生每生每年发放6000元的助学金生活补助,学费、住宿费高出国家助学贷款限额部分,以及助学金生活补助超出国家助学金标准部分由所在高校从资助专项基金中全额补助。

  勤工助学

  对于经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生活学习仍有困难的,要将这部分学生全部纳入勤工助学范围,安排合适的岗位予以资助。

  困难补助

  对于极少数经过上述资助措施资助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在生活学习上仍有困难的,学校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经过认真研究,再给予困难补助。

   >>公示后确定困难学生名单

  学校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过程中,均应在班级、院系、学校三级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为最终的认定名单。并将认定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其他困难学生分类别录入档案库。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每年6000元的资助经费,由学校按学年组织申请、审核后,通过储蓄账户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无特殊原因,资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学校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资助资金。

  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条件、资助项目和标准、认定程序等仍按原有国家资助政策执行。

  高校要将认定且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录入档案库,对档案库中的学生实行动态管理,每学年更新一次,为精准资助提供准确可靠的详细名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获得者必须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中产生。 华商报记者 任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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