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姻缘网线牵 未婚生子起争端

23.01.2015  18:16
        陕西法院网讯    网络改变了时代,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习惯,借助网络,很多人千里姻缘网线牵。然而,有人酝酿甜蜜,有人却尝到了苦涩。1月21日,西安市阎良区法院巡回法庭深入辖区农村审结了一起通过网络相识而引发的子女抚养纠纷案件。

        2010年,年仅17岁的小伙李强通过QQ聊天,认识了远在安徽,同样年仅17岁的张丽。网聊几个月后,两人觉得相识恨晚。于是,张丽来到阎良与李强开始同居生活,并于2012年生了一个女儿,取名李丽。随着女儿的出生,外加生活的压力,李强与张丽逐渐产生了矛盾。2014年7月的一天,张丽借口娘家有事,离开了阎良,并明确表示不再回来,要与李强分手。开始,李强还幻想着张丽能回到自己身边,然而,自那以后张丽却再也没有回来过。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当时不符合领取结婚证的条件,女儿办理户籍登记事宜摆在了李强面前,为此,他来到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李丽由自己抚养。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同居生活期间,生有一女,2014年7月张丽离家至今,不履行做母亲的义务,且孩子一直跟随李强生活,故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角度出发,非婚生女李丽由李强抚养为宜。(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