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县工商局立足职能着力服务大众创业

11.08.2015  11:07

今年以来,千阳县工商局立足职能,积极促进市场主体发展,转变监管方式和理念,以高度的责任感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让企业和群众享受更多改革红利。上半年,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369户,同比增长15.73%;其中,新登记内资企业4户,同比增长57.8%;新登记私营企业43户,同比增长77.8%;新登记个体工商户309户,同比增长23.1%;新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13户。

一是主动适应依法行政新常态。 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进一步简政放权、转变职能,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依法实施市场准入、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保维权,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高效廉洁、守法诚信法治工商新环境。

二是着力营造宽松市场准入环境。 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该局严格落实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积极推行“先照后证”、“三证合一”等一系列便民、惠民改革举措,使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着力营造市场主体发展的政策环境。

三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新方式。 围绕企业信息公示,积极做好“宽进”之后的“严管”工作,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市场主体信用监管手段转变,从侧重规范主体资格向主要规范主体行为转变,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违法失信企业采取信用约束措施,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监管格局。

四是努力构建消保维权新体系。 围绕消费投诉热点,主动约谈电信、移动等有关市场主体,把事后调解转为事前指导规范。同时完善消费纠纷调解制度,提升纠纷调处效能,完善“诉转案”工作机制,大力推进维权执法一体化。截止七月份,局系统共受理各类举报申诉22件,成功实现“诉转案”10起,“诉转案”比例为45.4%,有力打击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有效提升了维权效能,工商部门的执法维权形象进一步展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