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法院获“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

26.02.2015  17:39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千阳法院被宝鸡市委、市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这是该院自2010年成功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后在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中荣膺的又一更高殊荣。

        近年来,千阳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全力开展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深化“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和“市级平安单位”创建成果,着力实现优美环境、优质服务,努力提高干警精神文明素质,充分展示公平正义、清正廉洁的良好职业操守,千阳法院的形象也成为该县文明城市创建的靓丽名片。

        当前,千阳法院以获得“市级文明单位标兵”为契机,乘势而上,积极筹划备战“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力争年内成功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