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阳环保分局开展非煤矿山环境安全大检查工作

02.09.2015  15:39

      近期,千阳环保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县非煤矿山环境安全进行全面大检查。

      一是对全县六家非煤矿山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审批及执行情况,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编制情况进行全面摸排登记造册,健全“一企一档”制度,进一步摸清底子,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严格环境准入。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一律不予审批。对于已存在的矿山开采企业,年产三万吨以下的建议主管部门一律不予延续《开采许可证》,从源头上控制污染。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开展部门联动。结合千阳县政府办下发的露天采石矿山专项行动安排,联合相关部门,督促企业采取措施,对表土、底土和适于植物生长的地层物质进行保护性堆存和利用;碎石厂区加装污染防治设备杜绝二次污染,切实推进生态环境治理工作。

      四是对4户村组集体所有制且年产低于三万吨的矿山予以取缔。建议国土部门、镇政府对土地依法收回不予转包。联合水利部门开展废弃矿山复垦措施,恢复采完区域植被;对露天矿、废石场、尾矿库等进行稳定性处理。   

 

 

 

 

 

(责任编辑:卓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