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访谈]专家解读刑九:传播虚假信息怎样才会被定罪

14.11.2015  01:02

      新华网北京11月2日电(记者 底东娜 袁晗 蔡梦晓)日前,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中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的诸多规定引发了网民关注。《刑九》中有关网络安全的修改中最大的亮点是什么?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得到更有效的保护?在网上传播哪些信息属犯罪?12日,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做客新华网《新华访谈》,就《刑法修正案(九)》中网络犯罪相关条款进行解读。周汉华说,这次刑九里对条件界定的是非常严格的,真正打击的是故意编造或者明知虚假还来传播的。

    [新华访谈]:不久前,针对天津港火灾爆炸事故,有人编造传播“天津港爆炸死亡1300多人,附近居民小区一个活口没剩”“有毒气体正在向北京扩散”等谣言。如果网友在不知道真相的情况下转发了这类虚假信息,在《刑法修正案(九)》,这种行为如何界定?是否也触犯到了刑法?

      周汉华: 我想我们国家的刑法体现的是罪行法定这个现代刑法的基本原则。这次刑九修订对于传播有非常明确的条件界定,如果是传播的话,第一,你必须是明知。如果大家并不知道,只是说误信或者在特殊传播下转发的,这当然不符合刑法里的要件“明知”。

      第二,还是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是说我在朋友圈里转一下就要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媒体就要进行准确的解读。不是说大家以后就不能传信息、不能转贴了或者不能评论了。第一个条件就是"四情"。第二个条件是你必须是明知。第三个条件是还得造成严重社会后果。

      所以转发和严重后果之间,构成要件的一般规定,是转发行为是否构成因果关系,所以网友没有必要像恐慌或者过度解读。这次刑九里对条件界定的是非常严格的,真正打击的是故意编造或者明知虚假还来传播的,目的是制造谣言来扰乱社会秩序行为的,不是一般网友的行为。

    [新华访谈]:很多网友在转发时是界定不清信息真假的,您对这类情况下的网友有什么建议吗?

      周汉华: 我觉得是这样的:第一,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普及,我们国家今年互联网普及率到6月份已经达到48.8%,6.8亿人介入互联网,随着互联网越来越普及,大家接触的信息会越来越多,就像鲜花和毒草怎么去鉴别,慢慢见识多了就有了社会经验,有些谣言是很容易识破的。第二,最核心的就是要提高法律意识,必须要知道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第三,区别对待发言的空间,比如朋友之间的交流和公众号、微博的发言影响是不一样,就是发言的空间环境其实决定了发言的内容尺度。普通公众只是需要对包括刑九在内的法律体系有基本的了解,提升法律意识,对于一般网友来说,是不是以后看帖子、转发帖子都不行了,我觉得没有必要这样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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