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一二三”工作法紧盯监外执行

16.09.2015  16:45

近年来,南郑县检察院积极采取“一清、二核、三检查”工作法,逐项排查,切实做到“心中有数、手中有据”。

一清”是查清监外罪犯基本情况。结合监外罪犯专项检察活动,将近年来监外罪犯逐一登记造册,归档管理,确保数据全面准确。

二核”是核对县法院判决和决定的监外执行人员情况、核对监管单位及省内监狱释放的监外执行罪犯人员情况。公安局户籍科与各派出所各负其责,确定哪些人属哪个派出所管,是否建档,是否脱管、漏管,并逐项登记核对,确保专项行动的有序进行。

三检查”是检查执行地派出所监外执行罪犯的档案是否完备、检查监督考察小组是否建立、检查监管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向全县各派出所发出《监外罪犯情况调查表》、《核查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专项行动核查情况统计表》及《监外执行罪犯情况登记表》各90余份,同时将异地监外执行罪犯情况及时向其户籍所在地相关部门予以反馈。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张璐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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