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三个抓手”确保办案安全

06.09.2015  16:27

今年以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突出制度、监督、协调三个抓手,狠抓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截至目前,立案侦查的11件16人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和3件4人渎职侵权案件,没有发生违法违规办案现象和办案安全事故。

抓制度,安全防范规范化。结合新形势新要求,针对工作薄弱环节,对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细化、修订、完善,建立健全《关于严格用警程序的规定》、《警务区使用管理规定》、《司法警察看管值班制度》、《关于法警执行拘传、押解、搜查的几项规定》、《司法警察警械具使用规定》、《办案安全责任制》等一系列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制度,防范各环节安全事故的发生。

抓监督,抽查实现常态化。充分发挥纪检的作用,由纪检组长定期对警务区的管理,警务区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警务区的监控设施、录音录像设备是否完好无损等情况进行检查,办案时纪检组长不定期对侦查人员、法警落实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制度,对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采取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审讯、取证行为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进行跟踪监督和回访考察,防止违纪违规现象,消除办案安全隐患。

抓协调,内外协作体现人性化。与县卫生局和县医院召开联席会议,形成协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出现身体突出情况,由县医院及时委派医护人员或由检察机关直接送“绿色通道”就诊,充分体现检察机关办案的人性化。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张璐 编辑:胡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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