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严把证据审查关

11.10.2015  09:43

近年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在提高案件审结效率的同时,严把案件证据审核关,确保办案质量。

通过全面细致审查案卷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听取辩护人意见等方式,主动发现可能存在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及瑕疵证据的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近亲属、辩护人提出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反映侦查机关非法取证的线索或提交的排除非法证据的申请,以及对侦查人员非法取证的控告,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对确系瑕疵证据的依法要求补正,对非法证据依法排除。

通过询问侦查阶段办案人员,复核证据取证经过,询问侦查过程的见证人或在场证人,了解取证程序,观看同步录音录像,亲临现场实地勘查,调取犯罪嫌疑人入所体检表及伤情、病情检查等,深入审查是否存在刑讯逼供可能,并综合全案证据判断是否能排除非法取证的合理怀疑。对确实采用刑讯逼供收集的犯罪嫌疑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坚决予以排除;对证据在收集过程中轻微违反程序,不剥夺犯罪嫌疑人宪法性权利的证据归为瑕疵证据,要求予以补正。

对重特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调配合,引导调查取证,保证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并以法院召开庭前会议为契机,认真听取辩护人意见,根据辩护人提出的证据问题进行补正或排除。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张璐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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