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案设“双保险”

27.11.2014  19:06

今年来,南郑县人民检察院拓展工作思路,采取措施,发挥办案安全管理员和监督员作用,为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办案设“双保险”。

明确“两员”责任。将执行办案纪律和安全防范检查作为检务督察必查内容,形成纪检督察和自侦部门自律相结合的“双监督”工作格局,明确主办检察官担任办案安全管理员,作为安全防范第一责任人,纪检监察人员担任安全监督员,全程负责监督整个案件办案纪律和安全情况。

健全监督制度。建立了信息通报、文书备案、办案人员打听说情等干扰办案报告、不立案线索反馈复核评估、纪检监察部门的随案监督等制度。案前,办案部门根据案情制定安全预案报纪检部门审批备案,与纪检部门签订部门和办案人员安全责任书;案中,安全管理员负责审讯场所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员进行现场监督,开展安全巡视,监督安全预案的实施和隐患排查,保障涉案人员人身安全;案后,纪检部门及时到案发单位回访,了解办案效果,听取意见。

实行责任追究。纪检部门积极组织开展廉政谈话,派员参与重大自侦案件讨论和监督,及时处理打听案情说情事件,严肃追究违纪责任。

(作者: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田刚锋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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