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印发实施

07.09.2016  20:14

  为切实加大水污染防治力度,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水质目标需求和水环境安全,近日,南郑县政府印发《南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县水环境质量得到进一步改善,水功能区水质全面达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地下水超采受到严格控制,辖区内汉江干流及其支流所有断面水质均达标,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下。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控制在15%以内。

  《方案》以提高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突出保护优先、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分为10条33项,全面推进水污染防治,努力建立“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水污染防治新机制。

  《方案》要求各镇(街道办)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履行属地责任、部门强化行业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贯彻落实,确保水环境目标如期实现。

 

 

 

 

(责任编辑:卓悦)